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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心杯”两岸青年乡村振兴研修营营员合影。(康毅彬  摄)


 全景 

从“31条”到“26条”

促进两岸经济文化交流合作的宗旨,一脉相承,却又呈现新的特点、新的拓展、新的带动。

文ㅣ闫旭 路梅 郑巧


2019年11月5日,以“两岸同源,美美与共”为主题的第七届海峡两岸定光佛文化节,在福建省武平县岩前镇均庆院举行。(王发祥  摄)


2019年11月4日,国务院台办、国家发展改革委经商中共中央组织部等20个有关部门,出台《关于进一步促进两岸经济文化交流合作的若干措施》(以下简称“26条”),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舆论认为,“26条”宗旨与促进两岸经济文化交流合作的31条惠及台胞措施(以下简称“31条”)一脉相承,是在对台工作中贯彻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对台湾同胞一视同仁,像为大陆百姓服务那样造福台湾同胞的又一具体体现。


“31条”显实效

在2018年2月底,大陆多部门联合推出“31条”。

一年多来,多家台商台企参与北京大兴国际机场、昆山中环快速路、工业互联网产业联盟等基础设施建设或重大行动计划和项目研发,也享受到税收优惠、资金补助方面的实惠。仅江苏省就有1099家台资企业被认定为高新技术企业,同等享受减按15%的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合计减免税值近100亿元(人民币,下同)。

台胞享受更大范围同等待遇方面,大陆去年开放了134项职业资格考试,现已有800多位台胞考取多个热门行业职业资格证书。在福建、天津、江苏、上海等12个省市开展台胞进入事业单位工作试点的基础上,辽宁、河南、重庆、四川、陕西的自由贸易试验区也纳入试点范围。在申请参与国家重大人才工程方面,已有72名台湾专业人才入选国家“千人计划”。

另外,大陆体育主管部门响应台湾体育界关切,已推动棒球纳入2020年杭州亚运会比赛项目。同时,国家体育总局正着手修订《运动员技术等级管理办法》,台湾运动员、教练员、裁判员等广大体育从业群体将可在大陆取得运动员技术等级证书并“持证上岗”,寻求更好发展。

福建省人民政府台港澳事务办公室副主任钟志刚表示,目前,“31条”在福建均已落实,且有实施案例。

实际上,福建落实“31条”以来,实现了五个“明显增强”。

一是台企营商环境质量明显增强,闽台经贸合作持续深入。

2018年福建新批台资项目、实际利用台资分别位居大陆前列。福建省200户次台企同等享受高新技术企业及研发费用加计扣除等税收优惠7.93亿元(人民币,下同);6个国家级台湾农民创业园园区内183家台资农业企业享受生产电价用电优惠累计1700万元;率先批准5家台资独资诊所开业,8家台资企业注册为陆资企业。

二是台胞台企登陆意愿明显增强,来闽交流群体和数量持续扩大。

2018年,来闽台胞人数达到363万人次,约占来大陆台胞总数的60%,今年上半年,台胞入闽达143万人次。4300多名台胞已累计在福建取得技能人员职业资格;385名台湾医师通过认定方式获得大陆医师资格,535名台湾医师在闽执业,462名台湾教师受聘在闽高校全职任教。

三是台青实习就业创业政策保障明显增强,福建渐成台青登陆“试水”首选之地。

福建出台台湾青年来闽实习、就业、创业政策支持体系,专门安排一批村庄支持委托台湾青年建筑师团队来闽提供规划设计咨询“陪护式”服务。开通“台湾青年就业广场”,常态化台湾青年网络求职招聘平台有效运行,1000多家企业已在线发布12371个台湾青年实习就业岗位。设立各类台湾青年就业创业基地73家,入驻各类基地台资企业2074家、台湾青年5216人。来闽实习就业创业台湾青年已突破3万人。

四是“两岸一家亲、闽台亲上亲”氛围更浓,台胞幸福感获得感明显增强。

福建大力推动解决台胞关注的同等待遇问题,增强了在闽台胞幸福感、认同感。已有16名在闽台胞获评福建省劳模、五一劳动奖章、“三八红旗手”、五四青年奖章、青年岗位能手等荣誉称号;75名在闽台湾科技人员加入省市各级科协组织;申报国家社科基金项目获批立项22项、省级文艺发展专项资金项目3项。

五是应通尽通实效明显增强,探索海峡两岸融合发展新路加快推进。

经贸合作畅通方面,福建成立两岸产业搭桥中心,获批海峡两岸集成电路产业合作试验区,打造两岸石化产业合作基地,建设精密机械产业制造产业园,建设服务台企的专业化区域性股权市场,设立一批闽台农业融合发展产业园区,正式上线运营平潭台湾农渔产品交易市场线上交易平台。

基础设施联通方面,闽台之间已常态化开通17条海空航线,每天往来闽台两地达6000人次,进口台湾水果基本能实现上午采摘、下午送达福建各大商超。

能源资源互通方面,福建沿海已累计向金门供水390万吨;厦金、榕马通桥项目已分别提出线路比选方案并开展大陆侧的测量、地勘作业。

行业标准共通方面,台湾地区标准化(厦门)研究中心已获批设立,福建平潭率先构建覆盖台湾职业资格、企业资质、商品检验的“全链条”采信体系,完成134大项两岸职业资格比对,其中95项可实现直接采信,已颁发500多本采信证书。


“26条”有五个新特点

“26条”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在《告台湾同胞书》发表40周年纪念会上的重要讲话和中共十九届四中全会精神,完善促进两岸交流合作、深化两岸融合发展、保障台湾同胞福祉的制度安排和政策措施,继续率先同台湾同胞分享大陆发展机遇,为台湾同胞台湾企业提供更多同等待遇。

其中,涉及为台湾企业提供同等待遇的措施13条,包括台资企业同等参与重大技术装备、5G、循环经济、民航、主题公园、新型金融组织等投资建设,同等享受融资、贸易救济、出口信用保险、进出口便利、标准制订等政策,支持两岸青年就业创业基地示范点建设等;涉及为台湾同胞提供同等待遇的措施13条,包括为台湾同胞在领事保护、农业合作、交通出行、通信资费、购房资格、文化体育、职称评审、分类招考等方面提供更多便利和支持。

专家指出,“26条”将进一步帮助台资企业加快科技创新,降低综合成本,抢抓发展机遇,实现更好发展,并继续为台湾同胞在学习、工作、生活等方面打造更好环境,提供更优条件,促进融合发展,保护合法权益。

在国务院台办发言人马晓光看来,“26条”具有5个新特点。

一是紧扣经济社会发展热点。如第2条围绕5G这一产业热点,将积极支持两岸企业就该产业开展交流合作,欢迎台资企业参与大陆5G建设,共享大陆商机。第9条明确台企可依法向主管部门申请采取贸易救济措施,与大陆企业同样享受这些贸易救济措施保护,维护自身合法权益。第16条围绕大陆近年来兴起的网约车、共享单车、共享汽车等交通运输新业态,为台湾同胞在大陆的差旅、探亲和工作通勤等提供更多出行选择和便利。

二是进一步回应台胞台企重点关切。如第8条针对台企特别是中小微台企存在的融资难、融资贵等问题,在申请政府性融资担保基金、拓展直接融资渠道等方面提出解决办法。第10条支持台企同等利用短期出口信用保险、中长期出口信用保险和海外投资保险等保险产品,保障出口收汇和降低对外投资风险。第23条为满足台湾学生渴望来大陆上大学的诉求,将不断优化院校和专业布局,提高中西部院校比例,为台湾学生来大陆创造更多学习机会和良好学习环境。

三是含金量进一步提高。如第1条支持台企同等参与重大技术装备和四类“中心”建设,助推台企加快科研创新,融入高质量发展。第21条支持从事专业技术工作的台胞参与职称评审,并认可其在台湾地区参与的项目、取得的成果、从事技术工作的年限等。

四是受惠面进一步扩大。如第13条面向台湾青年,将助推76个海峡两岸青年就业创业基地和示范点享受更多政策优惠。第14条面向海外台胞将在职责范围内为在海外遭遇自然灾害、意外事故等突发安全事件的台胞提供积极协助,同时受理海外台胞申请办理各类旅行证件等事务。第25、26条面向台湾运动员、教练员,将为他们在大陆参加体育比赛和职业联赛、开展学习交流等打造更好环境和条件。

五是充分体现先行先试。如第17条积极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努力把福建建成台胞台企登陆的第一家园”的重要指示,在福建先行先试开展通信资费优惠试点工作,对台胞使用大陆移动电话业务给予资费优惠。

两岸话剧界共同排演的《盛宴》,成为两岸文化合作领域“海峡组合”的一个标杆。(柯悦  摄)

19条在闽“先行先试”

在“26条”中,19条已在福建形成实践基础和具体案例。

据钟志刚介绍,在帮扶台企方面,第1条提出的台企可参与建设“四个中心”,福建已在六和机械、东南汽车等台企设立省级企业技术中心,在东南汽车、建霖等台企设立省级工业设计中心。

第6条提出支持符合条件的台湾金融机构和企业设立台资新型金融组织,福建已在龙岩市设立龙台融资担保有限公司等。

第7条提出的支持台企增加投资,福建省自2019年以来已给予台企合计2100万元(人民币,下同)增资奖励。

第8条提出台企可申请担保融资,福建省海峡股权交易中心已推出台企板块,挂牌展示交易台企354家,为台企实现融资21.34亿元。

第10条提出台企可同等利用出口信用保险等工具,福建省出口信用保险公司已为台企累计提供近百亿美元出口业务风险保障。

第15条提出台胞可成为农民专业合作社成员,福建省于2014年将台农创立的漳平永福闽台缘高山茶产销专业合作社,培育成大陆第一家省级农民专业合作社,2019年该专业合作社获得30万元专项资金补助。

在货品通关与行业标准方面,第11条提出台湾商品采取快速验放模式,福建目前已有15家台湾食品生产企业取得“源头管理、口岸验放”实施资质,通过该模式累计入境货物14391吨。

第12条提出台资企业可同等参与两岸行业标准制修订,福建已与台湾有关方面联合启动“台式乌龙茶”等两项国家标准的研制工作;在LED、冻鱼、服装等方面着手开展标准的比对分析。

在工作生活便利方面,第13条提出扩大台青基地受惠面,厦门一品威客、厦门两岸青年创业创客基地已获批国家级众创空间,厦门思明龙山文创园被科技部确定为2017年度国家级科技企业孵化器。

第18条提出持台湾居民居住证的台胞在购房资格方面可享同等待遇,目前福建省各城市均已落实,2019年已有762人次台胞在福建购买商品房,203户台胞家庭申请公租房并入住。

第21条提出台胞可同等参加职称评定,福建目前引进的台湾全职教师聘任副高级职称及以上占比超过50%。

第22条提出台商子女可在大陆参加相关高职院校分类招考,福建已实施更灵活、更开放的高职院校招收台生政策,在闽高中就读的台胞子女可参加福建省普通高考和高职院校入学考试。漳州科技职业学院已通过自主招生考试方式录取15名台湾学生。

第23条提出扩大招收台湾学生院校,目前福建已有13所高校具备招收台湾学生资格,累计招收台湾学生6750人。

第24条提出台生可申请各类资助,福建省设立的省政府台湾学生奖学金,2018年来已向383名在闽高校就读的优秀台生颁发奖学金总额240万元。

第25条提出欢迎台湾运动员来大陆参加体育比赛和职业联赛,福建省主办的历届省运会,除2018年外均有邀请台湾代表团参赛;2019年已有10名台湾籍青少年运动员在福建省注册,参加了足球、篮球、乒乓球等6个项目的青少年锦标赛。

此外,在文化方面,第19条提出台胞可参与大陆文艺展演展示活动,2018年以来共有35人次台湾人士参与福建省15项综艺节目制作。

钟志刚表示,“26条”正当其时,是对“31条”实施的新拓展、新带动。福建省将贯彻落实“26条措施”当作当前及今后一个时期的重要任务加以推动。


助推闽台产业深度融合发展

随着“31条”“26条”以及福建省“66条实施意见”“42条融合措施”等相关政策的陆续出台,福建在工业和信息化领域不断落实对台资企业的同等政策待遇,在闽台资企业保持良好的发展态势,有力地推动闽台产业深度融合发展。

目前,福建省规模以上台资工业企业已有约1300家,年营业收入占该省规模以上工业企业10%左右。友达、冠捷、捷联等一批重点企业年营业收入超百亿元(人民币,下同),联芯集成电路、古雷炼化一体化等一批重大项目先后落地福建。

2019年5月,国台办、工信部联合批复福建省设立海峡两岸集成电路产业合作试验区,为福建推进闽台集成电路产业合作提供了更好的平台空间。

福建不断加大政策引导力度。据福建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副厅长兰文介绍,今年4月,福建省工业和信息化厅会同福建省人民政府台港澳事务办公室、福建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福建省商务厅联合印发实施《推进闽台产业合作转型升级若干措施》,提出了加强产业规划引导、推动打造共同市场、鼓励创新创业创造、优化产业园区平台、完善协调服务机制等14条措施。

兰文说,该政策明确支持台资企业同等享受《关于加快民营企业发展的若干意见》和《关于进一步支持全省中小企业发展十条措施》等相关政策,帮助台资企业增强在闽高质量发展的信心。

福建的省级工业和信息化专项资金对在闽台资企业实施同等申报和扶持待遇,帮助和推动在闽台资企业实施技术改造、市场开拓、产品升级和品牌提升,参与新一代信息技术、高端装备制造、新能源汽车、新材料等领域关键技术研发创新。

近年来,灿坤实业技改项目等一批台资企业项目共获得福建省级工业和信息化专项资金补助近5000万元;华映科技等台资企业已获得福建省技改基金签约投放3.3亿元,还有一些台资企业已列入福建省技改基金审核项目库。

福建鼓励在闽台资企业加大研发投入,着力推动企业创新发展。推荐捷联电子获国家技术创新示范企业称号,支持东南汽车、华映科技、天福茶叶等10多家台企列入省级企业技术中心;东南汽车的新能源汽车研发能力提升建设工程等一批台企技改项目被列入福建省重点技改项目,促台企改造升级;建霖工业、冠捷电子被认定为国家级工业设计中心,东南汽车、灿坤、建霖工业、天福茶业被认定为省级工业设计中心。

与此同时,福建还实施新一轮促进龙头企业改造升级行动计划,宸鸿科技、华映科技、长春化工等一批台资重点企业列入福建省级龙头企业,推动台资重点企业进一步发挥龙头带动作用,带动上下游企业集聚发展。

兰文表示,福建省工信厅将继续实施台资企业同等政策待遇,重点落实“26条措施”等相关政策落实,积极鼓励台资企业开展重大技术装备研发和推广应用,同等支持台资企业申报福建省首台(套)重大技术装备认定。

此外,福建还将鼓励台资企业设立技术研发与创新机构,增强技术创新能力,同等支持台资企业申报省级企业技术中心认定;鼓励台资企业设立工业设计中心,提升工业设计水平,同等支持台资企业申报省级工业设计中心认定;支持台资企业开展5G+工业互联网应用;支持台资企业参与新一轮技术改造专项行动,符合条件的同等享受支持企业技术改造投资政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