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7日,南平市印发《南平市金融支持生物多样性保护的实施意见》(以下简称《实施意见》),这是福建省首个专门针对生物多样性保护的金融专项政策。该政策的出台,标志着南平在生态文明建设金融创新领域迈出关键步伐,为全省乃至全国金融支持生物多样性保护提供了可复制、可推广的实践样本。

作为深入贯彻《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全面推进美丽中国建设的意见》的具体举措,《实施意见》的制定由人民银行南平市分行牵头,联合市发改委、财政局、自然资源局等十个部门协同研究出台,构建起涵盖重点区域支持、项目范围界定、服务体系完善、保障措施强化四大维度的完整框架,细化推出十七条具体实施举措,通过建立生物多样性金融试点领导小组、组建专家组、建设项目库等创新机制,全面铺展生物多样性金融服务试点工作。

在重点领域支持方面,《实施意见》明确将武夷山国家公园及环武夷山国家公园保护发展带列为核心支持区域,实行差异化金融服务策略。在核心保护区严格管控金融活动准入,重点倾斜生态修复类项目融资;在周边区域积极鼓励生态旅游等环境友好型产业发展,实现生态保护与产业升级的良性互动。同时,闽江源生态修复、森林质量提升等一批重点生态工程,也将获得专项融资政策支持,为区域生态系统保护筑牢金融支撑。

金融服务体系创新是此次政策的突出亮点。《实施意见》提出开发生态权益类融资产品,推动生态资源向可融资资产转化,破解生态保护项目融资难题。值得关注的是,政策创新推出绩效挂钩贷款机制,将融资成本与生态保护成效直接挂钩,构建起“保护成效越好、融资成本越低”的市场化激励体系,为生态保护与产业发展深度融合提供了金融解决方案。

在融资渠道拓展与风险防控方面,《实施意见》作出系统性部署。一方面鼓励金融机构发行生物多样性主题债券,探索生态资产证券化路径,丰富直接融资工具;另一方面创新保险产品体系,构建覆盖生态系统、生物资源、特色产业的多维度风险保障网络。目前,南平市已发布第一批生物多样性保护项目库白名单,搭建起精准高效的银企对接渠道,推动金融资源向生态保护重点领域精准投放。

业内人士指出,作为生态文明建设的先行示范,南平市此次出台的《实施意见》,不仅填补了福建省生物多样性保护金融专项政策的空白,更通过政策创新、机制创新、产品创新的多元发力,为推进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现代化建设注入了强劲金融动力。(记者 许斌 通讯员 屈雅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