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27日,大陆首部为促进两岸标准共通制定的地方性法规——《福建省促进两岸标准共通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经福建省十四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九次会议表决通过,将于2026年1月1日起施行。

“《条例》为‘小三通’迈向‘新四通’打下坚实基础,是两岸标准共通从实践探索到法治保障的关键跨越。”省人大常委会委员、福州大学法学院院长李智说。

2019年,习近平总书记在《告台湾同胞书》发表40周年纪念会上,提出了“两岸要应通尽通,提升经贸合作畅通、基础设施联通、能源资源互通、行业标准共通”的“新四通”主张。有关学者认为,从两岸“小三通”的物理连接到“新四通”机制融合的升级,标准共通是其中关键突破。

此前,两岸在行业标准、名词术语、职业认证等方面不尽相同,给台胞台企进入大陆市场带来一定障碍。“比如,大陆称马铃薯为土豆,台湾称花生为土豆,在申报材料时往往会影响沟通与效率。”全国台企联常务副会长吴家莹认为,两岸标准共通能化歧义为共识,消除隐性壁垒,是件“大好事”。

标准互认一小步,市场互认一大步。“过去因工艺术语、品质分级表述差异,美人茶进入大陆市场常需重复检测。”作为将于明年1月实施的《海峡两岸共通美人茶加工技术规程》的主要起草人之一,台青彭安源深感振奋,“未来通过标准共通,两岸的优质美人茶能顺畅地进入对方市场,实现互利共赢。”

2021年,福建首创两岸标准共通工作机制,开创了两岸同胞共同研制国家标准先河,截至目前已发布共通标准300余项,覆盖电子信息技术、服务业、新能源等领域。《条例》的出台,将福建近年来形成的成熟经验与创新做法,及时固化并上升为法规,推动两岸标准共通工作系统化、规范化、制度化。《条例》还鼓励两岸携手开展标准化合作,确立了“台湾地区先进标准在本省采用、本省先进标准在台湾地区采用、空白领域标准共通研制采用”的机制,明确台胞台企参与标准制定享有同等待遇。

福建省市场监管局相关负责人表示,将积极开展两岸标准共通试点,持续完善两岸标准共通服务平台,推动实施效果良好的共通标准转化为国家标准或国际标准。

“两岸标准共通是两岸破除隔阂、增进认同的又一进程。《条例》的出台有利于让广大台胞台企共享大陆发展机遇。”厦门大学台湾研究院院长李鹏表示。

从“小三通”到“新四通”,标准共通将推动两岸交流合作迈出坚实的一步。(记者 郑昭 王凤山 朱子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