厦门市十六届人大常委会

召开第十八次会议

表决通过有关人事事项

会议决定:任命蒋娇容为厦门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代表工作委员会主任;

免去蒋娇容的厦门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人事代表工作室主任职务;

任命孙晓明为厦门市人民代表大会财政经济委员会副主任委员;

任命李骏为厦门市人民代表大会侨务外事委员会副主任委员;

任命郭海峰为厦门市人民代表大会法制委员会委员;

任命吕佳青为厦门市人民代表大会监察和司法委员会委员;

免去赖祖辉的厦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局长职务;

任命周昱为厦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局长;

任命李德才为厦门市住房和建设局局长;

免去李德才的厦门市建设局局长职务;

免去邱武伟的厦门市农业农村局局长职务;

任命王伟文为厦门市农业农村局局长;

免去王伟文的厦门市水利局局长职务;

任命黄晓慧、李乐、张占甫、刘远萍、郭泽喆、张显春为厦门市中级法院审判员;

免去吴琦的厦门市中级人民法院审判监督庭副庭长职务;

免去庄学忠、黄翠青的厦门市中级人民法院审判员职务;

免去裴丽珍的厦门市人民检察院检察员职务;

任命林强为厦门海事法院审判委员会委员;

免去田兴玉的厦门海事法院海商审判庭庭长职务;

任命李洪为厦门海事法院海商审判庭庭长;

免去李洪的厦门海事法院东山法庭庭长职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