厦门、南平通过一批人事任免,一起来看——

厦门

10月23日,厦门市十六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二次会议表决通过相关人事任免事项。

厦门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任免名单

(2025年10月23日厦门市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二次会议通过)

一、任命陈清山、王珏(女)为厦门市人民检察院检察员。

二、免去李瑞登、张枥文(女)、徐进发的厦门市人民检察院检察员职务。

厦门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免职名单

(2025年10月23日厦门市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二次会议通过)

免去周红岩(女)的厦门海事法院审判委员会委员、审判员职务。

南平

10月23日,南平市六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八次会议表决通过相关人事任免事项。

南平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免职名单

(2025年10月23日南平市第六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八次会议通过)

免去周滨的南平市中级人民法院刑事审判第一庭副庭长、审判员职务。

南平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任免名单

(2025年10月23日南平市第六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八次会议通过)

一、任命肖传杰为南平市人民检察院检察委员会委员;

二、任命高锋为南平市人民检察院检察委员会委员;

三、任命黄翠为南平市人民检察院检察员;

四、免去李佐汉的南平市人民检察院检察委员会委员、检察员职务;

五、免去吴恒军的南平市人民检察院检察员职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