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厦门市文化和旅游局印发《入境旅游奖励实施细则》,新政策包含四大类奖励措施,单项奖励最高可达60万元,政策执行期三年,2025年1月1日起符合条件的项目均可追溯申报。

在“接待入境游客奖”方面,政策对年度接待境外过夜游客达到1500人次的旅行社给予重奖。其中,全市排名前两名的旅行社各奖励60万元,3~5名各奖励30万元,5~10名各奖励20万元,10~20名各奖励10万元。

针对邮轮旅游市场,政策专门设立“接待入境邮轮游客奖”。对接待邮轮入境游客来厦观光的前10名旅行社,按照50元/人次的标准给予奖励。

为鼓励企业拓展境外市场,政策推出“境外宣传推介奖”。企业在境外举办厦门旅游推介活动,参与人数达50人以上,并从活动举办地招徕5个旅游团队或30人来厦旅游的,按地区给予2万~6万元/场的奖励。若参与人数超过100人,奖励标准最高可达10万元/场,单个企业年度最高奖励50万元。

此外,“邀请来厦考察奖”对邀请国外旅行商、新闻媒体等来厦考察的市场主体给予每人次1000~3000元不等的奖励,其中来自亚洲以外国家的考察人员奖励标准更高,单个企业年度最高可获20万元奖励。

据了解,2024年厦门接待入境过夜游客超过230万人次,海外IP线上搜索热度稳居全国前五。在前不久举行的2025微博旅游之夜颁奖盛典活动上,厦门获评“2024年度微博最具国际影响力入境游城市”。(记者 黄星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