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新罗区东宝工业集中区河道中发现,园区雨水沟有乳白色沉积物,有可能破坏水生态环境。”3月20日,新罗区检察院收到新罗区河长办移送的涉河公益诉讼线索。
收到该线索后,新罗区检察院联合新罗生态环境局、区河长办相关负责人前往现场进行排查,发现该园区某公司因淋溶水收集不完善,流入厂区雨水沟后经雨水排放口排放至东宝工业集中区雨水沟,致使河道污染。
据了解,淋溶水是降水冲刷、淋溶和浸泡露天堆置的矸石后形成的污水,主要污染物为SS,如无序排放,可能对周边地表水体和土壤环境造成一定影响。
“如果不及时采取措施,势必会影响水体水质,必须及时采取措施。”4月11日,为此,新罗区检察院组织召开磋商会,会同新罗生态环境局、东城街道、工业园区管委会及企业代表,就解决该公司违法排污问题进行深入交流,研究综合治理措施。
磋商会后,相关行政职能部门立即采取行动,督促企业拟定整改方案,在厂区地势较低处建设雨污分流设施2处,双池沉降雨污分流沉淀池可处理430余立方米淋溶水。
“我去现场看了,沉淀池沉淀效果良好,厂区雨水沟清澈无淋溶水外溢情况,河水现在很清澈。”据悉,“益心为公”检察云平台运行以来,新罗区检察院积极发挥志愿者观察员、监督员的作用,吸纳志愿者15人,收到公益诉讼案件线索8条,办理一批公益诉讼案件,有力拓宽了多方参与、共治共享的公益保护新路径。
下一步,新罗区人民检察院将充分发挥公益诉讼监督职能,落实“河长+检察长”工作机制要求,积极履行公益诉讼职能,督促行政机关依法履职,形成监督合力,切实提升辖区水生态环境治理,为促进河湖水环境质量改善,建立河畅、水清、岸绿、景美的生态河道履行好检察监督职责。(谢雯 张梦涔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