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17日,省检察院召开新闻发布会,发布《检察公益诉讼制度福建实践十周年白皮书》,全面介绍福建检察公益诉讼十年工作成效。

2015年7月,全国人大常委会作出决定,授权福建等13个省(区、市)率先开展检察公益诉讼工作。十年来,全省检察机关依法履行法律赋予的公益诉讼检察职责,共立案办理公益诉讼案件25532件;提出行政公益诉讼检察建议14883件,回复整改率99.59%;提起诉讼1939件,法院已审结的案件裁判支持率达100%。全省共有32件检察公益诉讼案例入选最高检发布的指导性案例和典型案例。

立足福建区位特点和资源禀赋,全省检察机关聚焦“生态美”新福建建设,以检察公益诉讼助力打好蓝天、碧水、净土三大保卫战,十年来共立案办理生态环境和资源保护领域案件11758件,占公益诉讼办案总数的46.05%;向污染企业和个人共索赔生态损害赔偿金约1.58亿元。省检察院创建并不断完善“专业化法律监督+恢复性司法实践+社会化综合治理”的“三位一体”生态检察模式,首创海洋检察“五并”立体治理模式,联合省林业局制定办理生态环境刑事犯罪和公益诉讼案件适用林业碳汇赔偿机制开展生态修复的工作意见,共适用碳汇机制办案553件,认购碳汇金额947.5万元,数量24.5万吨。

为更好守护人民高品质生活,全省检察机关坚持以公益诉讼推进检护民生工作,紧盯“菜篮子”安全、饮用水卫生、“网络餐饮”安全、假药劣药等方面问题,共办理相关案件2986件。去年,省检察院督促全省120医疗急救呼叫系统完善无障碍功能,助推福建在全国率先实现省、市、县三级120无障碍呼救全覆盖。(记者 苏依婕 实习生 廖冰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