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经中国绿色食品发展中心审核,天桂(福建)食品有限公司的水南一号、乌龙岭、松风本、立冬本、石硖等5种龙眼产品符合绿色食品A级标准,被认定为绿色食品A级产品,获得许可使用绿色食品标志。

  龙眼是莆田四大名果之一,其果大肉厚、鲜食好、焙干优,素有“兴化桂圆甲天下”之美誉。近年来,城厢区学习运用“千万工程”经验,因地制宜发展龙眼、枇杷等特色优势产业,重点打造木兰溪流域桂圆产业重点片区。持续创建龙眼标准化生产基地,不断提升龙眼品质,做实名优产品。推进质量认证和品牌建设发展,提高绿色食品认证覆盖率,获得良好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全媒体记者 黄凌燕 通讯员 许晨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