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8日,漳州市住建局、漳州市财政局、漳州市国资委联合印发《漳州市区家庭住房“以旧换新”实施方案》。

根据《方案》,家庭住房“以旧换新”,就是在规定的时限和区域范围内的存量住房产权人通过“以旧换新”平台售出存量住房后,由本人、配偶或子女在漳州市芗城区、龙文区、高新区范围内购入新建商品住房的市场行为。

《方案》明确提出,由国有企业漳州安居智家住房开发有限公司和漳州城投资产经营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统称“运营主体”)联合搭建“以旧换新”平台,并按公开自愿原则征集房地产开发企业、房地产经纪机构、估价机构,以市场化原则合作构建、合作运作。

漳州市住建局总工程师沈振德介绍,存量住房产权人申请“以旧换新”,并和运营主体签订“旧房”《预购买协议书》的同时,可选择意向房源,并享受由平台合作的中介机构提供的“优先卖”等服务。预购买协议签订之日起60日内,如“旧房”未能顺利售出,则由运营主体按评估价格的90%购买,作为保障性租赁住房(保租房)进行运营管理,供公共租赁住房(公租房)轮候对象和新市民、青年人等无房市民申请承租。

《方案》实施起止时间为2024年6月1日至2024年12月31日,实施期间若运营主体累计购满1000套存量住房,则提前终止“以旧换新”。

据悉,“旧房”需满足一定要求,如产权面积不大于70平方米,产权状况权属清晰、评估单价不高于9000元/平方米等。“旧房”价格采取评估“一编一审”方式确定,即由运营主体征集的评估机构评估,由另一家评估机构进行审核确定。

对群众而言,选择“以旧换新”与自行卖出旧房再购买新房相比有何利好?据了解,首先,可以降低存量住房交易成本,入驻“以旧换新”平台的中介机构和估价机构均统一收费标准,费用透明且低于市场价。其次,购房价格透明,进入“以旧换新”平台房源库的,每套都设置最高价,价格不得高于房屋预(现)售备案价,且最高控制价不会高于该项目住宅近6个月的成交均价,同时鼓励入驻平台的房企给予购房人额外优惠。此外,资金安全有保障,存量住房不论是60天内完成自主交易,还是60天后由运营主体购买,其交易资金均按规定实行监管,并按相关协议约定支付新建商品住房购房款;存量住房若60天未售出,则由运营主体“兜底”,确保存量住房有购买主体。(记者 苏益纯 萧镇平 通讯员 李友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