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财政部近期公布的2022年度全国县级财政管理绩效综合评价结果,福建省财政厅下达正向激励资金,对排名前500名的县(市)给予奖励,共有17个县(市)获得奖励。其中,三明有5个县获正向激励资金。(记者 练为泉)

具体如下:

清流县获得奖励1000万元

宁化县获得奖励400万元

将乐县、泰宁县各获得奖励300万元

明溪县获得奖励200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