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我市出台强化人才支撑助力民营经济发展的15条措施(试行)。

  针对人才融资难 设立20亿元贷款额度

  15条措施的最大亮点,就是针对人才融资难痛点,加大金融服务支持力度。

  我市将拓宽融资渠道,设立20亿元人才专项贷款额度,提供人才创业贷、消费贷、按揭贷等金融产品,给予利率优惠,提供绿色审批通道。推广知识产权、股权、仓单、应收账款凭证等新型质押融资机制。

  充分发挥存储资金效益,推出人才专项金融产品。设立人才增信风险补偿金,推行“总对总”批量担保模式,提供担保优惠举措,降低融资门槛。加强应收账款催收督促和资金纾困指导,探索应收账款凭证融资信用体系建设、放宽授信条件,支持企业开展保理业务,降低保理服务费,建立坏账核销机制。加大政府性人才基金投放,放宽限制指标,提高风险容忍度。

  促进政企良性互动 建立人才科创成果库

  15条措施的另一个亮点,就是探索促进政企良性互动。

  我市将统筹人才科创服务队,组织人才工作者常态化联络服务企业。推广科技特派员机制,按专业匹配、就近派驻的原则,为企业导入科研资源,帮助解决技术性问题。依托市人才发展促进会、“榕博汇”智库、“博士沙龙”等平台,每月组织专场活动,精准对接供需资源。

  建立人才科创成果库,加大对本地优质科创产品的宣传推广,促进“榕产榕用”。统筹在榕科研平台仪器设备资源,建立共享库,扩大向企业开放申请,发挥资源最大效能。

  常态化开展人才精准对接

  人才引进,是民营经济高质量发展的助推器。15条措施为企业全方位培养引进用好人才提供更加精准、有效的服务。

  常态化举办人才精准对接活动,帮助企业对接院士团队。引导福州大学城联合研究生院结合我市产业需求针对性开设相关专业。建设卓越工程师学院,开办“工程师班”,打造以博士为重点的卓越工程师项目和实践基地。

  综合考虑企业纳税贡献、创新能力等因素,核定人才自主认定试点企业,在各类人才评定中给予自主认定名额。

  优化人才奖补发放方式及人才购房贴息政策,建立人才团体购房优惠制度。探索“免申即享”人才过渡用房机制,对处于资格认定过渡期的人才,推行“先入住、后认定”,实现人才来榕“当日住”。(记者 林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