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安县高山族拉手舞

核心提示

近年来,漳州市检察机关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新时代党解决台湾问题的总体方略,认真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对台工作的重要论述和对福建工作的重要指示,在省委、市委和最高检、省检察院的有力领导下,立足我市实际,依法能动履职,助力打造台胞台企登陆的第一家园,服务保障海峡两岸融合发展示范区建设。省台港澳办、省检察院、最高检先后在我市召开现场会、座谈会,推广漳州涉台检察工作经验,3个案例入选全国、全省涉台检察典型案例。

首创“一室多员”机制 以“通”促融优化涉台营商环境

法治是最好的营商环境。我市检察机关厚植“两岸一家亲”理念,立足漳州作为台胞主要祖籍地和台商投资密集区的优势,率先探索“一室一员”机制,在最高检台办和省检察院指导下,探索“一室多员”机制,主动提供优质检察服务,营造法治化营商环境。

首创“一员”机制并向“多员”拓展,畅通台胞参与检察工作渠道。

在全省首创“台胞检察联络员”机制,聘任在漳投资创业有威望的台商担任检察联络员,收集台商投资经营过程的涉检诉求,向台胞宣传讲解国家法律政策,参与检察机关办理的涉台案件的纠纷调处、释法说理、矛盾化解等工作,架起检察机关与台胞台企的连心桥,提供更有针对性的检察服务。截至目前,全市检察机关先后聘任台胞检察联络员129名。近期,为认真落实《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支持福建探索海峡两岸融合发展新路 建设两岸融合发展示范区的意见》,着眼于扩大台胞参与检察工作方式,在最高检、台办,省检察院指导下,在全省率先探索聘任在大陆工作生活的台胞担任听证员、专家咨询委员、公益诉讼观察员、涉台纠纷调解员,并协调相关部门选任台胞担任人民监督员,目前共聘任44名,让台胞更多依法参与检察工作,提高司法获得感。比如,针对某台企对某行政机关作出的行政处罚决定有异议、希望检察机关提供法律帮助的诉求,发挥行政检察职能,在调阅案卷、了解情况的基础上,邀请涉台纠纷调解员、台胞检察联络员、行政机关执法人员、涉案企业负责人召开“圆桌会议”,促成各方达成一致意见,实质性化解了行政争议,优化了台商投资环境。该台企到检察机关送锦旗表示感谢。

率先设立“一室”并不断丰富内涵,畅通台企诉求渠道。

在我市台商投资区、台湾青年创业园、台湾农民创业园等台企密集地设立“涉台检察联络室”,检察人员定点接访、定期巡回、定向服务,并适时走访台胞台企、组织法治宣传、开展法律咨询、听取意见建议等,主动对接台胞台企司法需求,提供精准检察服务。全市检察机关先后设立涉台检察联络室18个,实现对各县区全覆盖,提升检察服务实效。注重更好发挥12309检察服务中心作用,制定办理台胞台企信访工作实施细则,开通台胞台企涉检信访绿色通道,做到保障到位,专人受理、迅速分流。在此基础上,率先在市台胞台商服务中心设立检察官工作室,推动对涉台投诉维权快速反应,切实保障台胞台企合法权益,得到省检察院转发推广。

持续开展走访活动,畅通纾解台胞台企困难渠道。

以“一室一员”为依托,连续11年开展“走访百家台资企业”“为台胞台企办实事好事”活动,通过深入台商协会和台企实地调研、举办专题讲座、发放宣传材料、提供法律咨询等形式,及时掌握、主动帮助台胞台企解决实际困难。全市检察机关共实地走访企业1200余次。比如,在新冠疫情期间,当好台胞台企的“法律政策宣传员、疫情防控指导员、复工复产助推员、困难需求协调员”,通过官方微信等载体,向台企推送疫情防控、复工复产的有关政策和法律法规、推送专门录制的法治讲座,帮助台企防范经营中的法律风险。针对部分台企实际困难,指导其运用好政府惠企政策购买到防疫用品顺利复工复产;针对部分台企的同胞之谊,指导台企有序捐赠护目镜、海鲜罐头等驰援疫情地区,相关做法被《检察日报》专题报道。

做优司法办案主业 以“惠”促融守护两岸民生福祉

积极回应新时代两岸融合发展新形势和台胞对司法服务的新需求,充分发挥法律监督职能,依法对台胞合法权益平等保护。

加强对台湾地区当事人的平等保护。

联合法院、公安局等相关单位出台规范性文件,完善台湾地区被告人适用缓刑与社区矫正对接、台湾地区服刑人员适用假释与社区矫正工作机制,对一些犯罪情节轻微、危害不大的台湾地区人员犯罪案件,依法适用社区矫正制度。在漳浦、南靖、云霄等地设立涉台社区矫正基地,依托当地台企为台湾地区社区矫正人员提供工作岗位和临时住所,选聘熟悉大陆法律、热心公益的台胞检察联络员作为涉台社区矫正监督员,协助开展台湾地区社矫人员的回访帮扶、教育学习等监督管理工作,促使台湾地区社矫人员回归社会。截至目前,全市台湾地区被告人适用缓刑19人,入矫改造成效良好,无一脱漏管和重新犯罪。

加强对台胞台企权益的检察监督保护。

充分发挥法律监督职能作用,对台胞台企司法诉求依法履职监督,妥善处理纠纷、化解矛盾,积极帮助解决困难。比如,针对某台企反映其厂区门口空地长期被堆放垃圾问题,依托“老芗亲”法治共享家园,运用行政检察职能,督促主管部门完善管理机制,从根本上解决该问题。充分发挥检察建议作用,结合办理台企受害案件,深入剖析发案特点和原因,针对台企管理中的薄弱环节,及时提出检察建议,帮助台企堵塞管理漏洞。比如,在办理一起诈骗台企案件中,向受害台企提出加强安防、健全管理、加强法治宣传教育等检察建议,该台企采纳运用,取得良好成效。

加强涉台文物和文化遗产的公益诉讼检察保护。

认真履行公益诉讼检察职能,通过磋商、诉前检察建议等方式,在诉前解决公益损害问题,保护涉台文物和文化遗产,守护两岸同根同源。共办理该领域公益诉讼案件10件。比如,开展守护“闽台文物和文化遗产保护”专项监督,通过诉前检察建议,促成相关部门将作为两岸渊源重要历史见证的九仙山、清朝施琅收复台湾起锚地澳雅头列入县重点保护和开发建设项目。又如,针对“高山族拉手舞”“高山族服饰”等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问题,召开公益诉讼诉前圆桌会议,与文化主管部门共建文化遗产保护工作机制,传承和保护高山族非物质文化遗产。

深化法学交流互鉴 以“情”促融助力两岸司法合作

两岸检察机关打击犯罪、保障人权、保护公益的目标一致,为同胞谋福祉的愿景一致。为此,立足区位优势,在上级检察院领导下,积极探索涉台法治宣传和法学交流实践,助力两岸司法融合发展。

探索涉台法治宣传新载体。

在常态化开展送法进台企、涉台法律实务沙龙等活动的基础上,在漳州台商投资区大力支持下建成漳州台胞台企权益保护法治宣传基地。该基地总建筑面积约900平方米,涵盖两岸一家、闽台同源、法治服务等6个部分,采用图文、多媒体、大数据相结合的形式呈现。下一步,将用好这一基地,更好加强涉台法治宣传,增强台胞认同感,提供更优涉台检察服务。

融入两岸检察制度研讨交流。

在最高检、省检察院领导下,积极参与多种形式的两岸检务交流,与台湾地区检察官共同研讨两岸法学热点问题。2023年9月20日,来自海峡两岸的法学专家学者将在2023年海峡两岸检察制度研讨会上齐聚一堂,围绕犯罪结构变化及治理措施、缓起诉与附条件不起诉制度的比较、科技发展与犯罪治理等主题开展学术交流,相互学习、共同提高。

下一步,漳州市检察机关将在最高检、省检察院和漳州市委的正确领导下,立足涉台检察先发优势,进一步做优“漳台缘”涉台检察品牌,探索依法服务台胞台企的新路,为福建加快建设海峡两岸融合发展示范区作出贡献。

要完善“一室多员”机制,进一步优化司法服务。

持续落实省检察院18条意见和我院20条意见,运用“一室多员”等机制,强化涉台案件的诉讼监督,依法维护台胞台企合法权益,推动优化营商环境,助力台企发展壮大。

要深耕司法办案主责主业,进一步加强司法保障。

坚持平等保护,落实好台湾地区被告人(服刑人员)适用缓刑(假释)与社区矫正对接工作,加强帮扶教育。坚持一体履职,充分履行刑事、民事、行政、公益诉讼检察职能,努力让台胞台企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

要积极参与架设沟通桥梁,进一步助力司法交流。

用好漳州台胞台企权益保护法治宣传基地,让台胞台企感受到两岸一家亲的暖意,增进情感认同。以承办海峡两岸检察制度研讨会为新起点,参与更多活动,助力以法为媒、搭建深化了解、携手共进的桥梁。


华安县检察院召开高山族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行政公益诉讼圆桌会议

东山县检察院召开行政争议实质性化解座谈会

龙海区检察院邀请台胞听证员参与公开听证会

9月18日上午,漳州市检察院召开漳州市检察机关涉台检察工作新闻发布会,通报涉台检察工作情况。

漳州市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江莉为台商颁发台胞检察联络员聘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