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福建省创建省级示范物流园区实施细则》(闽经信服务〔2017〕144号)有关规定,现将2022年省级示范物流园区候选名单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3年1月30日至2月3日,如有异议,请于公示期内向我厅反馈。 省工信厅:0591-87672912 (机关纪委) 0591-83591851 (生产服务业处) 附件:2022年省级示范物流园区候选名单 福建省工业和信息化厅 2023年1月29 日 2022年省级示范物流园区候选名单 上一篇 下一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