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应急还贷政策又升级了。近日,记者从市金融监管局获悉,该局联合市财政局、人行厦门市中心支行、厦门银保监局、市担保开展企业应急还贷政策的修订工作,进一步简化申请流程,扩大政策使用范围。在充分吸收社会公众及相关部门意见的基础上,形成《厦门市企业应急还贷资金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自10月15日起施行,有效期3年。
据介绍,《办法》扩大服务对象,借款人扩大至“工商登记在厦门,因经营发展需要,有临时资金周转需求的本市企业、小微企业主和个体工商户”;合作机构从“商业银行”扩大至“商业银行、信托公司、财务公司、消费金融公司及金融租赁公司”;业务品种扩大了“贷款”范围,具体包括:在保证资金封闭运作并能及时归还企业应急还贷资金的前提下,合作机构的所有信贷产品。
另外,《办法》取消了单笔申请金额及申请次数的限制,助企纾困力度更大。还优化联审事项流程,对于因特殊原因,应急资金使用可能超出15个工作日使用期限的,从三方联审简化为两方联审(即由市金融监管局及企业所属区政府联审即可)。
记者了解到,厦门市企业应急还贷服务已平稳运行近4年,截至目前,已与超30家机构合作,服务企业超610户,累计放款超1000笔,金额合计超310亿元,其中中小微企业约占90%,民营企业超98%。(记者 张诗 通讯员 蒋诗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