莆田市公安机关建立完善“处警必带、执勤必用、过程必录、信息必存、问题必查”的执法记录仪管理使用工作机制,实现执法活动全过程留痕、可回溯管理,切实维护人民群众和民警的合法权益。

聚焦“三个引领”

加快实现执法理念新转变

一是坚持思想理念引领。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聚焦建设法治公安目标,牢固树立“以人民为中心”“以警情为中心”的执法理念,推动规范执法记录仪使用管理入脑入心,让民警从“要我用”到“我要用”。二是坚持顶层规划引领。出台《全市公安机关执法记录仪使用管理问题专项整治工作方案》,将规范执法记录仪使用管理作为“一把手”工程来抓,形成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靠前抓、法制部门具体抓、警种部门协同抓的工作格局。三是坚持培训教育引领。将规范执法记录仪使用列入职级晋升、新警培训及警务技能培训的必训内容,开展系统性应用培训,今年来全市共开展执法记录仪使用管理培训30余场1000多人次。

突出“三个保障”

始终夯实执法工作固基础

一是硬件保障。全市累计配发执法记录仪3756台,一线执法执勤民警单执法记录仪配备率达120%,采购执法记录仪工作采集站168台,数据采集口数共2464个,数据采集站配备率达117%。及时、全面排查设备,对超过报废年限及硬盘、摄像头、功能键损坏等立即进行更新换代。二是软件保障。实现“一人一机”注册,建立统一规范的电子档案,切实解决执法记录仪底数不清、台账不明、责任无法追溯等问题。同时,各执法办案部门指定专门人员作为管理员,负责设备管理及维护、资料保全及归档、档案调阅及登记,做到专人、专机、专办。三是机制保障。市局制定《执法记录仪全过程规定使用工作规范》,把执法记录仪使用管理纳入执法考评重要内容。交警支队制定《交通管理部门执法记录仪使用管理规定》等七项规定,全面规范交通执法执勤执法记录仪使用。

落实“三个全面”

着力狠抓执法活动促规范

一是全过程记录。明确警情处置、盘问检查、搜查辨认、勘验检查、行政强制执行及群体性事件等六类情形必须使用执法记录仪,确保源头执法行为涵盖到位,实现对执法活动的全程记载。二是全要素录入。推行“出警必携带、处警必记录、信息必完整、资料必上传”原则,注重做到现场环境全范围录入、在场人员全细节录入、执法活动全环节录入。三是全覆盖监督。建立“办案单位自查—县区局巡查—市局复查”三级检查机制,使民警的执法执勤活动始终处于动态监督之下。年内,全市公安机关抽查视音频记录6000余条,督促整改问题113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