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闽清县印发出台《关于推动建设生育友好型社会的若干措施》,倡导健康婚育、减轻家庭生育养育教育负担,着力构建覆盖婚恋、生育、养育、教育、住房的全链条保障体系,暖心护航育儿家庭,建设生育友好型社会。
政策明确,在福州定点医院住院分娩,职工、居民医保范围内费用全免。职工产检全免,居民产检一个妊娠期限额3000元内全免。2025年1月1日起,闽清户籍3周岁以下婴幼儿每孩每年发放3600元育儿补贴,直至满3周岁;2026年1月1日后出生的三孩家庭,一次性发放1万元补贴。2026年至2028年出生婴幼儿,父母一方在闽清参保或有户籍,政府全额代缴居民医保,并为0岁至3岁三孩购买年度爱心保险。婚假、产假、育儿假全面落实,生育津贴、育儿补贴免征个税。
在强化养育与住房保障方面,闽清县每个乡镇至少设1个托育点,公办普惠托育机构每人每月补贴150元、民办普惠托育机构每人每月补贴300元。生育女性再就业可享500元至3000元培训补贴,孕期哺乳期可弹性办公。三孩家庭公租房5年租金减免,每月最高减300元。购房时,在闽清县后续出台购房补助和保障政策时,二孩额外补助1万元、三孩2万元,公积金政策向多子女家庭倾斜。
与此同时,公办幼儿园保教费逐步全免,民办参照同标准减免。在义务教育阶段,2026年及以后出生并落户闽清县的二孩、三孩,二孩入学全面落实“幼随长走”政策;在学位具备空余的前提下,三孩家庭所有子女可自由选择就读县内初中和小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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