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国家外汇管理局福建省分局发布《关于推动跨境贸易高水平开放试点扩围提质的通知》,将跨境贸易高水平开放试点从福州市、厦门市、泉州市扩围至全省,试点举措由原有的5项增至8项,以构建“更加便利、更加开放、更加安全、更加智慧”的外汇管理体制机制,助力福建省外贸高质量发展。
据了解,跨境贸易高水平开放试点在此次扩围提质前,已在福州市、厦门市和泉州市实施了近两年,取得积极成效。截至今年3月末,三地参与试点银行34家、优质企业1260家,累计办理试点业务49.7万笔、金额达1032.5亿美元。
据介绍,跨境贸易高水平开放试点扩围提质后,将从惠及主体、资金结算、业务流程和银行展业等多方面,进一步提升福建省外贸企业跨境贸易结算便利化程度。
惠及主体更广泛,全省各地经审慎合规银行认定的优质企业均可享受。福建省内各地外贸在产业结构、区域政策等方面各具特色,漳州地区台资企业聚集较多,试点扩围有助于更多优质台企办理跨境贸易资金结算时享受便利化措施,为福建省建设两岸融合发展示范区贡献外汇力量。
资金结算更高效,轧差净额结算范围由5类增加至12类。货款与其他经常项目收支的轧差净额结算种类,由原有的速遣费、滞期费扩展到与货物贸易运输相关费用、仓储费、维修费、赔偿等经常项下费用;服务贸易收支的轧差净额结算种类,由原有的运费收支扩展到运费、保费、清关费、速遣费、滞期费等运输相关费用。
业务流程更便利,审慎合规银行可按照“展业原则”为优质企业办理经常项目外汇收支相关业务。允许审慎合规银行根据优质企业提供的薪酬相关材料,为企业认定的涉外员工核定免审金额,相关员工在核定金额内可免提交单证办理购付汇或收结汇,精准匹配福建省部分新能源头部企业涉外员工较多特点,助力企业提高薪酬发放效率,积极回应员工切实关切。
银行展业更自主。新政授权银行在遵循展业原则基础上,对确有实需的企业可突破银企合作年限条件,及时纳入优质企业享受便利化相关政策。(记者 陈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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