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8月20日省法院召开的新闻发布会上,记者获悉,2023年以来,福建海事审判两级法院受理各类海事海商案件7045件、审结6184件,涉案标的金额119.53亿元,案件涉及40多个国家和地区,5个案例获评全国海事审判典型案例。
两年多来,全省法院通过依法审理各类海事海商案件,积极维护我国海洋权益,服务海洋经济发展。在一起海上货物运输合同纠纷案件中,保险公司因承保的锂电池在跨国海运过程中湿损,向航运公司索要温控记录,厦门海事法院依法裁定责令国际航运巨头丹麦某公司提交其内部控制的涉事集装箱全程温度记录。此举精准适用国内法与国际惯例,破解涉外取证难题。
为守护“蓝色国土”生态安全,福建法院创新机制、创设平台,着力构建海洋生态司法保护屏障。全省首例由检察机关提起的海洋自然资源与生态环境损害赔偿民事公益诉讼案件妥善审结,创新采用“海洋碳汇+替代性修复”履行方式,入选全国海事审判典型案例。
为加强海事纠纷多元化解,福建法院成立全国首个涉台海事海商审判庭和台胞权益保障法官工作室,聘任台胞陪审员、调解员,进一步畅通涉台海事案件非诉化解路径。创新建设全国首个国际海事纠纷多元化解一站式平台——21世纪海丝国际海事纠纷诉调对接中心,实现诉、仲、调机制对接和功能衔接。此外,省法院与相关部门联合出台深化涉外商事纠纷多元化解的实施意见,在海丝中央法务区建立“一站式”化解机制,在石狮祥芝国家中心渔港设立诉非联动点,助力打造国际商事海事纠纷解决优选地。(记者 苏依婕)